前 言
充電基礎設施是電動汽車普及的基礎和保障,是新型的城市基礎設施。進一步大力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是當前加快清潔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緊迫任務,是完善城市基礎設施,方便居民出行,促進城市低碳發展的重要舉措。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2018年4月13日在慶祝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3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以下簡稱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中央12號文件)中關于“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加快推廣新能源汽車和節能環保汽車,在海南島逐步禁止銷售燃油汽車”的要求,加快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構建覆蓋全省的充電設施服務網絡,全面提升清潔能源汽車充電保障能力,滿足全省清潔能源汽車發展需要,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印發的《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發展規劃》,制定本專項規劃。
本專項規劃期限為2019-2030年,主要分為三個階段:
應用提升階段:2019-2020年;
普及應用階段:2021-2025年;
全域覆蓋階段:2026-2030年。
一、電動汽車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現狀
(一)經濟社會發展現狀。
2018年,海南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和中央12號文件精神,扎實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穩步推進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努力改善和優化營商環境,積極引進總部經濟企業,加快建設以服務型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統籌推進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等各項工作,全省經濟運行總體平穩、穩中提質,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實現良好開局。地區生產總值4832億元,人均生產總值5.2萬元,常住人口城市化率59.1%,全社會用電量達到326.8億千瓦時,電力裝機達到911萬千瓦。
(二)電動汽車推廣應用現狀。
截至2017年底,海南電動汽車累計推廣1.5萬輛,電動汽車占汽車保有量的比例為1.3%,超過全國平均水平的0.5%。其中租賃用車4739輛,公交車2424輛,物流車2351輛,私人車1735輛,出租車995輛,其它2552輛。
2018年,海南電動汽車增加約0.8萬輛,電動汽車保有量達2.3萬輛,占汽車保有量的比例達到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