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建局城市建設科科長姚華向記者介紹,此批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將按照車樁相隨、適度超前的原則進行,逐步推廣新能源汽車應用。至2035年,形成以住宅小區、辦公場所自(專)用充電設施為主體,以社會公共停車位、獨立充電站等公用充電設施為輔助,以充電智能服務平臺為支撐的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體系,構建可持續發展的“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產業生態體系。
另外,《規劃》分別對專用、公用、自用充電設施的數量和布局等作出了具體安排。據介紹,專用設施包括公交車、環衛車及機關企事業單位3種應用場景。其中公交車專用充電設施建設將結合公交樞紐站、首末站、停保場及汽車站配套建設等進行,增設公交車充電站21個充電樁550個(保留215個,新建335個);結合環衛車停車場、垃圾直運站配套建設,增設環衛專用車充電點29個充電樁243個;物流車專用充電設施按照不少于車位30%進行配套設置;根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內部停車場建設情況,增加充電點45個充電樁2635個,以交流充電樁為主。
另外,集中式公共充電站建設參考《益陽市中心城區成品油分銷體系“十四五”發展規劃》,共布置集中式公共充電站62個充電樁373個,均為直流充電樁。分散式公共充電樁建設根據《益陽市中心城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要求,結合61個控制性公共停車場布置充電樁3438個,結合55個兼容性公共停車場布置充電樁1794個,結合47個商業配建停車場布置充電樁2334個。文體、醫療和教育設施配建停車場遠期按照不少于停車位60%配建充電設施。在自用充電設施建設方面,《規劃》明確提出,新建住宅小區專屬停車位,按100%配建比例預留電動汽車充電樁安裝條件;已建住宅小區根據實際需要和建設條件,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電設施,支持業主自建自用充電設施,鼓勵有條件的自用充電設施對社會公眾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