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市機動車保有量已達80余萬輛,其中大半在市區,據媒體報道,市區停車位缺口十萬余個,一方面政府為了解決“停車難”問題同時大量人防工程和架空層、地下室由于各種原因處于閑置、封閉狀態。為充分利用資源,環節市區擁堵和“停車難”問題,提出以下建議:
一、存在的問題及可利用區域
1.不規范的停車管理形成“登門檻效應”。某頭部企業工作人員曾來十堰自駕,發現我市部分停車場存在收費不透明,路邊臨停收費、道路兩邊停車多等現象,據此認為我市營商環境法治化進程落后,吃拿卡要少不了,最終選擇在孝感落戶。
2.無產權的停車收費造成公共資源損失。一是由于容積率限制等原因,我市多個小區配建的停車場沒有產權(登記產權則容積率超標),屬于公共區域,但小區業主并無能力進行管理、形成了灰色地帶。該部分區域目前基本由前期物業管理,大量停車費收不入賬,不僅引發矛盾,也造成本地財稅損失,甚至有大量業主呼吁由政府接手管理。從實地調查來看,很多地下架空車位處于空置狀態。根據市區建設狀況和車輛保有(全市80萬臺、六成以上在市區,按照最優惠的停車月租4000元一年計算)情況,保守估計市區一年的停車費收益20億元以上,即使全市七千余名物業工作人員僅靠這一項收入,人均收益也接近30萬元,這部分收益在剔除人力成本(按照新入職公務員平均工資或者全市人均GDP計算,運營成本不到5億元)后,凈利潤為10億元以上。
3.人防地下室“以租代售”造成糾紛隱患。據調查,部分前期物業公司將配建的人防車位租金以一次收取20年甚至以上停車費的形式違規“以租代售”,政府部門沒有進行有效管理,一旦需要啟用,則難以清退。而且這部分本可用于人防設備維護的收益被個人竊取,日后還得政府兜底,造成新的遺留問題。
4.部分“爛尾樓”地下空間長期閑置浪費。目前,我市主干道等繁華地區存在多處“爛尾樓”,如五堰中心區域的燕良大酒店、浙江路沿線的和昌國際城、重慶路與北京路交匯的爛尾樓等,長期無人管理的爛尾樓,不僅存在安全隱患(如外地多處出現的犯罪現場和贓物藏匿地都在爛尾樓),也是對城市中心區土地資源的浪費。
5.加重群眾負擔,降低人民幸福感。“汽車城”作為十堰市的名片之一,如長期對汽車不友好(停車難、停車貴),不僅有損城市形象,長期來看,也會阻礙十堰市經濟社會發展。以電動車推廣為例,市區停車費支出平均水平為充電費的2倍以上,基本抵消了電車相對燃油車的費用優勢。
二、利用建議
1.規范停車管理。明確停車管理收費與保管責任,有明確產權的車位收費收益歸產權方,沒有產權的車位由城投公司統一管理利用,產權有爭議的由政府主持爭議雙方調解,調解不成的由城投公司統一管理利用,有穩定運行的業委會的小區、由城投公司與業委會協商納入統籌。
2.嚴管人防工程。制定詳細的人防工程管理規劃,人防工程用于停車的,一次收費不得超過一個季度,在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役軍人、國企工作人員中就近選聘“人防工程志愿監督員”,提高人防工程的管理效率。人防工程的出入口必須與市區道路直接連接獨立運行,收益在留足維護成本后由城投公司代表政府和最終投資方商議分配。
3.充分利用爛尾。“爛尾樓”在沒有明確的解決時間表之前,由城投公司在不影響建筑主體結構的情況下,開辟停車位解決擁堵問題,產生的收益用以補充管理費用。在管理過程中發現樓體有安全隱患的,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發掘閑置場地。根據國土資源法規,建設用地滿2年未開發的由政府收回,目前收回雖有難度、非建設性利用并無障礙。在發現閑置的已征用土地后,及時函告開發方,限時動工完工,否則由城投公司臨時開辟為停車場對外開放,直到明確動工為止,以解決“凡有工地爛尾、周邊道路必有大規模違停車輛”問題。
5.創新收費方式。部分城市居民車輛數少于房產數,目前的管理現狀迫使他們必須多處交停車費,一方面造成資源浪費、另一方面也加重了居民負擔,不利于刺激消費、提升生活品質。可以通過納入“全市一個停車場”系統進行預付費停車、自動扣費模式(車主以車牌號為一個賬號預充值,從而減少出口等待時間),因一輛車最多同時在一個地方停車,借此可盤活停車場資源。另一方面也開展工作區(商業區)停車場提供夜間優惠停車、生活區提供日間優惠停車等方式,分區域、分時段調整收費策略,從而進一步規范停車、簡化收費程序、調節車流量、避免擁堵。通過停車時長監控,還可以有效識別“僵尸車”,及時發現“僵尸車”背后的問題。
6.助力旅游引流。根據市委、市政府的統一安排,可在特定時段開啟“全市免費停車、優惠停車”政策,提高對游客的吸引力;實行“消費換停車”政策,如在本市沒消費1元錢、可在全市任意停車場免費停車1-3分鐘,以促進消費。
三、風險分析及應對
1.物業公司反對。將居民小區納入“全市一個停車場”管理必然引發物業公司不滿。據調查,目前市區物業公司員工共計7000人上下,除了經理外待遇均較低,一般在2000-3000元左右,據網絡檢索,全市物業行業繳納社保的員工比例不足三成。
解決方法:一是勞務派遣或者城投合同工的方式,從停車收益中給涉及的原員工發工資,即使按照每人每年7萬元的平均水平,成本不會高于5億元;二是部分物業公司合同到期或合同只涉及部分樓棟、本身已屬于非法經營狀態,群眾反映強烈,可以與業主委員會等居民自治組織商議納入管理,只要妥善解決原員工待遇問題,并不會造成群體性事件;三是部分對物業公司的違規經營行為進行查處,規范財務管理,避免居民財富被侵蝕。
2.管理人員不足。根據全市七百余個小區和商業綜合體的情況看,大約需要3000-5000名管理人員進行設備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
解決方法:通過直接與原物業公司聘用的勞務派遣、保安公司合作,保持保安人員基本穩定,如能適度讓利提高人員待遇,則問題迎刃而解。
3.已“購”車位業主。部分沒有產權的車位已被物業公司以長租形式賣出了20年使用權,如納入“全市一個停車場”管理,則產生新的矛盾。
解決方法:已繳納過長租使用費的業主,作為遺留問題責令物業公司退回違規收取的費用,在解決退費問題之前,不再收取停車費和管理費,這部分停車位繼續保留,轉而以車位閑置時的部分收益來覆蓋。
四、外地做法
湖南省常德市,為規范停車,由政府出資建設和規范多個免費停車場、嚴格在公共場所劃線停車,線內免費、線外處罰。目前該市停車秩序明顯好轉、游客滿意度高,城市交通秩序和風貌得到顯著改善,甚至交通事故率都有降低。
一、存在的問題及可利用區域
1.不規范的停車管理形成“登門檻效應”。某頭部企業工作人員曾來十堰自駕,發現我市部分停車場存在收費不透明,路邊臨停收費、道路兩邊停車多等現象,據此認為我市營商環境法治化進程落后,吃拿卡要少不了,最終選擇在孝感落戶。
2.無產權的停車收費造成公共資源損失。一是由于容積率限制等原因,我市多個小區配建的停車場沒有產權(登記產權則容積率超標),屬于公共區域,但小區業主并無能力進行管理、形成了灰色地帶。該部分區域目前基本由前期物業管理,大量停車費收不入賬,不僅引發矛盾,也造成本地財稅損失,甚至有大量業主呼吁由政府接手管理。從實地調查來看,很多地下架空車位處于空置狀態。根據市區建設狀況和車輛保有(全市80萬臺、六成以上在市區,按照最優惠的停車月租4000元一年計算)情況,保守估計市區一年的停車費收益20億元以上,即使全市七千余名物業工作人員僅靠這一項收入,人均收益也接近30萬元,這部分收益在剔除人力成本(按照新入職公務員平均工資或者全市人均GDP計算,運營成本不到5億元)后,凈利潤為10億元以上。
3.人防地下室“以租代售”造成糾紛隱患。據調查,部分前期物業公司將配建的人防車位租金以一次收取20年甚至以上停車費的形式違規“以租代售”,政府部門沒有進行有效管理,一旦需要啟用,則難以清退。而且這部分本可用于人防設備維護的收益被個人竊取,日后還得政府兜底,造成新的遺留問題。
4.部分“爛尾樓”地下空間長期閑置浪費。目前,我市主干道等繁華地區存在多處“爛尾樓”,如五堰中心區域的燕良大酒店、浙江路沿線的和昌國際城、重慶路與北京路交匯的爛尾樓等,長期無人管理的爛尾樓,不僅存在安全隱患(如外地多處出現的犯罪現場和贓物藏匿地都在爛尾樓),也是對城市中心區土地資源的浪費。
5.加重群眾負擔,降低人民幸福感。“汽車城”作為十堰市的名片之一,如長期對汽車不友好(停車難、停車貴),不僅有損城市形象,長期來看,也會阻礙十堰市經濟社會發展。以電動車推廣為例,市區停車費支出平均水平為充電費的2倍以上,基本抵消了電車相對燃油車的費用優勢。
二、利用建議
1.規范停車管理。明確停車管理收費與保管責任,有明確產權的車位收費收益歸產權方,沒有產權的車位由城投公司統一管理利用,產權有爭議的由政府主持爭議雙方調解,調解不成的由城投公司統一管理利用,有穩定運行的業委會的小區、由城投公司與業委會協商納入統籌。
2.嚴管人防工程。制定詳細的人防工程管理規劃,人防工程用于停車的,一次收費不得超過一個季度,在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役軍人、國企工作人員中就近選聘“人防工程志愿監督員”,提高人防工程的管理效率。人防工程的出入口必須與市區道路直接連接獨立運行,收益在留足維護成本后由城投公司代表政府和最終投資方商議分配。
3.充分利用爛尾。“爛尾樓”在沒有明確的解決時間表之前,由城投公司在不影響建筑主體結構的情況下,開辟停車位解決擁堵問題,產生的收益用以補充管理費用。在管理過程中發現樓體有安全隱患的,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發掘閑置場地。根據國土資源法規,建設用地滿2年未開發的由政府收回,目前收回雖有難度、非建設性利用并無障礙。在發現閑置的已征用土地后,及時函告開發方,限時動工完工,否則由城投公司臨時開辟為停車場對外開放,直到明確動工為止,以解決“凡有工地爛尾、周邊道路必有大規模違停車輛”問題。
5.創新收費方式。部分城市居民車輛數少于房產數,目前的管理現狀迫使他們必須多處交停車費,一方面造成資源浪費、另一方面也加重了居民負擔,不利于刺激消費、提升生活品質。可以通過納入“全市一個停車場”系統進行預付費停車、自動扣費模式(車主以車牌號為一個賬號預充值,從而減少出口等待時間),因一輛車最多同時在一個地方停車,借此可盤活停車場資源。另一方面也開展工作區(商業區)停車場提供夜間優惠停車、生活區提供日間優惠停車等方式,分區域、分時段調整收費策略,從而進一步規范停車、簡化收費程序、調節車流量、避免擁堵。通過停車時長監控,還可以有效識別“僵尸車”,及時發現“僵尸車”背后的問題。
6.助力旅游引流。根據市委、市政府的統一安排,可在特定時段開啟“全市免費停車、優惠停車”政策,提高對游客的吸引力;實行“消費換停車”政策,如在本市沒消費1元錢、可在全市任意停車場免費停車1-3分鐘,以促進消費。
三、風險分析及應對
1.物業公司反對。將居民小區納入“全市一個停車場”管理必然引發物業公司不滿。據調查,目前市區物業公司員工共計7000人上下,除了經理外待遇均較低,一般在2000-3000元左右,據網絡檢索,全市物業行業繳納社保的員工比例不足三成。
解決方法:一是勞務派遣或者城投合同工的方式,從停車收益中給涉及的原員工發工資,即使按照每人每年7萬元的平均水平,成本不會高于5億元;二是部分物業公司合同到期或合同只涉及部分樓棟、本身已屬于非法經營狀態,群眾反映強烈,可以與業主委員會等居民自治組織商議納入管理,只要妥善解決原員工待遇問題,并不會造成群體性事件;三是部分對物業公司的違規經營行為進行查處,規范財務管理,避免居民財富被侵蝕。
2.管理人員不足。根據全市七百余個小區和商業綜合體的情況看,大約需要3000-5000名管理人員進行設備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
解決方法:通過直接與原物業公司聘用的勞務派遣、保安公司合作,保持保安人員基本穩定,如能適度讓利提高人員待遇,則問題迎刃而解。
3.已“購”車位業主。部分沒有產權的車位已被物業公司以長租形式賣出了20年使用權,如納入“全市一個停車場”管理,則產生新的矛盾。
解決方法:已繳納過長租使用費的業主,作為遺留問題責令物業公司退回違規收取的費用,在解決退費問題之前,不再收取停車費和管理費,這部分停車位繼續保留,轉而以車位閑置時的部分收益來覆蓋。
四、外地做法
湖南省常德市,為規范停車,由政府出資建設和規范多個免費停車場、嚴格在公共場所劃線停車,線內免費、線外處罰。目前該市停車秩序明顯好轉、游客滿意度高,城市交通秩序和風貌得到顯著改善,甚至交通事故率都有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