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團董事長張天任:
放寬電動自行車重量限制 明確電池安全性要求
全國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團董事長張天任
盡快修訂《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放寬整車重量限制,增加對電池安全性的要求,要求電動自行車配備智能充電器,取消無線電騷擾特性試驗
據中國自行車協會發布的數據,截至2022年底,我國兩輪電動車保有量約3.5億輛。據國家消防救援局的統計數據,電動自行車起火已是目前各地城市火災的主要原因之一。
針對電動自行車帶來的安全問題,全國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團董事長張天任建議,盡快修訂《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放寬整車重量限制,增加對電池安全性的要求,要求電動自行車配備智能充電器,取消無線電騷擾特性試驗。
標準體系亟須完善
面對龐大的兩輪電動車保有量,早在2018年5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委聯合頒布的強制性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以下簡稱新國標),明確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25千米/時,蓄電池標稱電壓不大于48伏,整車重量(含電池)不大于55千克,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
張天任認為,該標準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以來,對推動我國電動自行車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起到了直接推動作用。但是隨著時代發展,該標準涉及的很多內容與大家的實際需求產生了沖突,亟待修改完善。
“電動自行車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的同時,作為核心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也應該及時進行修訂。”張天任認為。
放寬整車重量限制,
提高電池安全性能
新國標設置硬性限制,初衷是保障產品的機械安全、行駛安全、電氣安全和防火安全等各方面的安全性能,但是由于種種現實問題,反而埋下了不少隱患。
張天任解釋,一是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對于整車重量、速度、腳蹬、后視鏡、提示音等方面的強制規定,和電動自行車實際合理使用需求存在矛盾。“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種矛盾就導致涉電動自行車違法違規行為屢禁不止,例如劣質鋰電池充斥市場,篡改時速、功率和電壓等。二是整車質量小于或等于55千克的限制,迫使車架越做越薄,從而導致車架強度、承重能力、抗沖擊性能變弱,電動自行車使用安全隱患加大。三是對整車高度的限制帶來問題。雖然按照現行標準對整車高度的限制,整車結構是夠用的,但是加裝后視鏡后就很容易超出標準。
“可以將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上限由55千克調整至65千克,確保鉛電、鋰電、鈉電等不同技術路線的電池在容量至少為20毫安的前提下,都能裝車使用。”張天任說,要給予老百姓按需選擇電池的權利。
在電動車火災事故案例中,由于電池安全性能不達標導致的事故占了很大一部分。張天任建議,《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應該增加對電池安全性的要求,例如電池過充保護、過放保護、短路保護等。
加強電氣安全管理,
增加應對復雜環境要求
按照消防救援部門發布的近年來發生的電動自行車火災數據,80%的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在充電時段。
對此,張天任認為,《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要新增充電器管理要求,明確電動自行車要配備智能充電器,且該充電器應具備過充保護、過放保護、短路保護等功能,具備溫度保護、過流保護等功能,以防止充電過程中出現異常情況;新增電路保護要求,電動自行車電路應具備過載保護、短路保護等功能,電動自行車電線和連接器應具備防水、防塵等功能,以應對各種復雜的騎行環境。
“增加特殊路段要求,保障電動自行車騎行安全,尤其是在陡坡等特殊路段和特殊天氣,應增加對電動自行車剎車性能、穩定性等方面的要求。”張天任說。
他建議,為提高電動自行車的穩定性,應要求電動自行車配備防滑輪胎和加強型減震系統。同時,電動自行車電機應具備低速大扭矩特點,以應對低速時的爬坡和載重需求。
放寬電動自行車重量限制 明確電池安全性要求
全國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團董事長張天任
盡快修訂《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放寬整車重量限制,增加對電池安全性的要求,要求電動自行車配備智能充電器,取消無線電騷擾特性試驗
據中國自行車協會發布的數據,截至2022年底,我國兩輪電動車保有量約3.5億輛。據國家消防救援局的統計數據,電動自行車起火已是目前各地城市火災的主要原因之一。
針對電動自行車帶來的安全問題,全國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團董事長張天任建議,盡快修訂《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放寬整車重量限制,增加對電池安全性的要求,要求電動自行車配備智能充電器,取消無線電騷擾特性試驗。
標準體系亟須完善
面對龐大的兩輪電動車保有量,早在2018年5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委聯合頒布的強制性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以下簡稱新國標),明確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25千米/時,蓄電池標稱電壓不大于48伏,整車重量(含電池)不大于55千克,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
張天任認為,該標準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以來,對推動我國電動自行車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起到了直接推動作用。但是隨著時代發展,該標準涉及的很多內容與大家的實際需求產生了沖突,亟待修改完善。
“電動自行車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的同時,作為核心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也應該及時進行修訂。”張天任認為。
放寬整車重量限制,
提高電池安全性能
新國標設置硬性限制,初衷是保障產品的機械安全、行駛安全、電氣安全和防火安全等各方面的安全性能,但是由于種種現實問題,反而埋下了不少隱患。
張天任解釋,一是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對于整車重量、速度、腳蹬、后視鏡、提示音等方面的強制規定,和電動自行車實際合理使用需求存在矛盾。“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種矛盾就導致涉電動自行車違法違規行為屢禁不止,例如劣質鋰電池充斥市場,篡改時速、功率和電壓等。二是整車質量小于或等于55千克的限制,迫使車架越做越薄,從而導致車架強度、承重能力、抗沖擊性能變弱,電動自行車使用安全隱患加大。三是對整車高度的限制帶來問題。雖然按照現行標準對整車高度的限制,整車結構是夠用的,但是加裝后視鏡后就很容易超出標準。
“可以將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上限由55千克調整至65千克,確保鉛電、鋰電、鈉電等不同技術路線的電池在容量至少為20毫安的前提下,都能裝車使用。”張天任說,要給予老百姓按需選擇電池的權利。
在電動車火災事故案例中,由于電池安全性能不達標導致的事故占了很大一部分。張天任建議,《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應該增加對電池安全性的要求,例如電池過充保護、過放保護、短路保護等。
加強電氣安全管理,
增加應對復雜環境要求
按照消防救援部門發布的近年來發生的電動自行車火災數據,80%的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在充電時段。
對此,張天任認為,《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要新增充電器管理要求,明確電動自行車要配備智能充電器,且該充電器應具備過充保護、過放保護、短路保護等功能,具備溫度保護、過流保護等功能,以防止充電過程中出現異常情況;新增電路保護要求,電動自行車電路應具備過載保護、短路保護等功能,電動自行車電線和連接器應具備防水、防塵等功能,以應對各種復雜的騎行環境。
“增加特殊路段要求,保障電動自行車騎行安全,尤其是在陡坡等特殊路段和特殊天氣,應增加對電動自行車剎車性能、穩定性等方面的要求。”張天任說。
他建議,為提高電動自行車的穩定性,應要求電動自行車配備防滑輪胎和加強型減震系統。同時,電動自行車電機應具備低速大扭矩特點,以應對低速時的爬坡和載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