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遼寧省葫蘆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葫蘆島市“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推動分布式電源建設,鼓勵具備條件的工業園區、大型企業建設分布式能源項目,加快儲能設施規模化發展。
方案提出,加快淘汰老舊公務用車,率先采購使用節能和新能源汽車,新建和既有停車場要配備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鼓勵單位內部充電基礎設施向社會開放。到2025年,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6%,人均綜合能耗下降6%。
方案還提出,到2025年,鐵路、水路貨運量占比達到15%左右,主城區的公交、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等領域新增或更換車輛力爭全部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
原文如下:
葫蘆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葫蘆島市
“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市屬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葫蘆島市“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葫蘆島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6日
(方案正文公開發布)
葫蘆島市“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國發〔2021〕33號)、《遼寧省“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遼政發〔2022〕16號)精神,深入推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結合葫蘆島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東北、遼寧振興發展的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構建新發展格局,圍繞做好結構調整“三篇大文章”,實施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牢牢把握“雙重戰略定位”,組織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實現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協同推進,促進產業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確保完成葫蘆島市“十四五”節能減排目標,創造條件盡早實現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費總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學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達到4961噸、47噸、4356噸和1509噸。節能減排政策機制更加健全,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
三、推進節能減排重點工作
(一)重點行業綠色升級改造。大力推動有色金屬、建材、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實施綠色化改造,推進污染物深度治理。推廣高效精餾系統、高通量管高效換熱技術、冶煉余熱回收利用等節能技術,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動錦西石化結構調整及轉型升級,實現煉油產業鏈由傳統煉油型向煉化一體化轉變,促進煉化生產向安全清潔綠色高效生產轉型。加快推進遼寧省有色金屬精深加工產業基地建設,探索發展氨法煉鋅、海綿鈦顛覆性制備等技術,培育多類別、多品種、長鏈條新型有色產業集聚區。推進水泥行業及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市65蒸噸/小時以上的燃煤鍋爐全面實現超低排放。推動一批工業爐窯和鍋爐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大力推廣高能效重點用能產品設備,加快淘汰落后產品設備。開展涉氣產業集群排查及分類治理,切實提升產業發展質量和環保治理水平。加強行業工藝革新,實施涂裝類、化工類等產業集群分類治理,開展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和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改造。優化新型基礎設施空間布局和用能結構,推動既有數據中心綠色節能改造,新建大型、超大型數據中心電能利用效率不超過1.3。“十四五”時期,確保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4.5%,力爭下降18%,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2%。到2025年,通過實施節能降碳行動,水泥、煉油、合成氨等重點行業和數據中心能效水平較2020年進一步提升。〔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營商局、市通信管理辦公室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縣(市)區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二)提升園區節能環保水平。引導工業企業向園區集聚,推動工業園區能源系統整體優化和污染綜合整治。提升工業企業、園區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支持在自有場所開發利用清潔低碳能源,鼓勵建設分布式清潔能源和智慧能源系統,探索發展工業綠色微電網。以省級以上工業園區為重點,推進工業余熱余壓余氣、廢氣廢液的資源化利用和供熱、供電、污水處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對工業園區進水濃度異常的污水處理廠開展片區管網系統化整治,全面提升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收集與處理能力。加強一般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集中貯存和處置,強化工業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和處置能力提升,推動揮發性有機物、電鍍廢水及特征污染物集中治理等“綠島”項目建設。到2025年,具備條件的省級以上園區全部實施循環化改造。推動節能環保示范園區和綠色工業園區創建,力爭“十四五”期間創建1—2個節能環保示范園區或綠色工業園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城鎮綠色節能改造。強化城鎮發展的自然環境約束,建立以綠色低碳為導向的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機制,推動低碳城市、海綿城市、“無廢城市”建設。推動綠色建筑高品質發展,嚴格執行強制性建筑節能標準,落實綠色建筑標識認定制度,探索發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推動城鎮老舊小區基礎設施改造,鼓勵各地合理選取建筑外遮陽、節能門窗、建筑屋頂和外墻保溫節能等改造措施,推進建筑光伏一體化建設。因地制宜推動清潔取暖,加快工業余熱、可再生能源等在城鎮供熱中的規模化應用。實施綠色高效制冷行動,以建筑中央空調、數據中心、商務產業園區、冷鏈物流等為重點,更新升級制冷技術、設備,優化負荷供需匹配,大幅提升制冷系統能效水平。推動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試點建設,推進城市老舊供水管網更新改造、管網分區計量,提升管網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城鎮清潔取暖率達到80%以上,力爭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低于10%。〔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交通物流領域節能減排。將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理念貫穿公路規劃、設計、建設、運營和養護全過程,推動綠色公路建設。持續推進運輸裝備綠色化,有序推進充換電、加注(氣)、加氫、港口岸電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公共交通領域車輛新能源替代,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環衛清掃等領域新能源汽車的比例。推進港口集疏運鐵路、大宗貨物物流園區及大型工礦企業鐵路專用線建設。加快大宗貨物和中長途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提高鐵路、港口、公路等主要樞紐節點的集疏運能力和多式聯運能力,實現客運“零距離換乘”和貨運“無縫化銜接”。按照國家部署實施汽車國六排放標準,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實施柴油貨車清潔化行動,加強柴油貨車環保達標監管。深入實施汽車排放檢驗和維護制度,加強機動車排放召回管理。完善超標車輛聯合監管模式。推進非道路移動源綜合治理,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企業監管和排放控制區管控。加快老舊船舶更新改造,推進船舶智能綠色升級,支持沿海及遠洋LNG動力船舶發展,加強船舶清潔能源動力推廣應用,推動船舶岸電受電設施改造。大力發展智慧交通,積極運用大數據優化運輸組織模式。推動綠色倉儲建設,鼓勵建設綠色物流園區。實施快遞包裝綠色治理,推廣應用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快遞包裝,促進快遞包裝循環使用。到2025年,鐵路、水路貨運量占比達到15%左右,主城區的公交、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等領域新增或更換車輛力爭全部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郵政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動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加快可再生能源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中的應用,有序推進農村清潔取暖。推廣應用農用電動車輛、節能環保農機和漁船,發展節能農業大棚,推進農房節能改造和綠色農房建設。強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推動農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黑臭水體整治、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農膜回收利用、養殖污染防治。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強化農村改廁與生活污水治理銜接。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無害化處理方式,加快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就地分類和資源化利用。減量使用農業投入品,深入推進測土配方施肥和果菜有機肥替代化肥,加強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與綠色防控融合,推進養殖業獸藥使用減量化。完善廢舊農膜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體系,在農膜使用量較高地區整縣推進農膜回收利用,組織實施生物可降解地膜評價與示范推廣。推進畜禽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加快研究和推廣適合本地區的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實用技術和裝備,加強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建設。到2025年,全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35%以上,基本消除較大面積農村黑臭水體,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利用率達到43%以上,廢棄農膜回收率穩定在85%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快公共機構能效水平提升。持續推進公共機構節能,探索推動公共機構碳普惠制,帶頭踐行簡約適度、綠色低碳工作和生活方式。大力推廣運用節能降碳新技術、新產品,加快公共機構既有建筑圍護結構、供熱、制冷、照明等設施設備節能改造,鼓勵采用能源費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動公共機構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推廣太陽能、地熱能、空氣能等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加快淘汰老舊公務用車,率先采購使用節能和新能源汽車,新建和既有停車場要配備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鼓勵單位內部充電基礎設施向社會開放。采用先進能效和綠色能源消費標準,推行能耗定額管理,全面開展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到2025年,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6%,人均綜合能耗下降6%。〔市政府辦公室負責〕
(七)推進重點區域污染物減排。以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控制為主線,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聯防聯控,重點在5—9月集中實施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源頭替代、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達標、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臭氧精準防控體系構建等措施。圍繞水生態環境持續改善核心目標,統籌水資源利用、水生態保護和水環境治理,推動污染減排與生態擴容“雙管齊下”,推進河流水系連接暢通,實施入河排污口整治、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工業園區整治、水生態保護修復等措施。加快排污口溯源和規范化整治,按照“取締一批、合并一批、規范一批”要求,推進排污口分類整治。到2023年,基本完成全市流域匯水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排污口整治,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市主要河流、湖庫、海灣排污口整治。〔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葫蘆島海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堅持先立后破,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推進現役煤電機組節煤降耗改造、供熱改造、靈活性改造“三改聯動”,持續推動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穩妥有序推進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燃料類煤氣發生爐、燃煤熱風爐、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窯)煤炭減量,實施電能替代、天然氣替代、集中供熱替代、新能源替代等改造措施。推動分布式電源建設,鼓勵具備條件的工業園區、大型企業建設分布式能源項目,加快儲能設施規模化發展。鼓勵大型燃煤電廠熱電聯產改造,充分挖掘電廠周邊供熱潛力,引導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用熱企業有序淘汰自用燃煤鍋爐和散煤。加大落后燃煤鍋爐和燃煤小熱電退出力度,推動以工業余熱、電廠余熱、清潔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熱(蒸汽)。加快推進散煤治理,合理劃定禁煤區域,以城中村、棚戶區、城市周邊等低矮面源及重污染區為重點推進散煤治理。到2025年,全市建成區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3.7%左右。〔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推動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實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控制,推動有色金屬、石化化工、建材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加快推進重點產業、工業園區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治理。推進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工程,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木質家具、工程機械、鋼結構、船舶制造等行業為重點,鼓勵企業實施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清潔原料替代。深化石化化工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開展原油、成品油、有機化學品等涉揮發性有機物儲罐排查,以常溫常壓罐為重點進行治理,全面提升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對易揮發有機液體儲罐實施改造,對浮頂罐推廣采用全接液浮盤和高效雙重密封技術,對廢水系統高濃度廢氣實施單獨收集處理。加強油船和原油、成品油碼頭油氣回收治理,推進油品揮發性有機物綜合管控。到2025年,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別降低20個百分點、10個百分點,溶劑型膠粘劑使用量降低20%。〔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快環境基礎設施水平提升。以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等為重點,構建廢棄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于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推進條件成熟地區環境基礎設施由城市向建制鎮和鄉村延伸覆蓋。推進城市生活污水管網建設和改造,實施混錯接管網改造、老舊破損管網更新修復,加快補齊處理能力缺口,推行污水資源化利用和污泥無害化處置。對進水生化需氧量濃度低于100毫克/升的城市污水處理廠服務片區,實施管網系統化整治。加快建成生活垃圾處理系統,補齊生活垃圾收運處置設施設備短板,全面提升收運處置能力。強化危險廢物源頭管控,提升危險廢物監管和處置利用能力。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爭達到70%,生活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比65%左右,全市基本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達到60%。全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與實際需求基本匹配,布局基本合理,醫療廢物實現應收盡收、應處盡處。〔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健全節能減排政策機制
(一)優化完善能耗雙控制度。嚴格執行能耗雙控有關政策,強化能耗強度降低約束性管理,增強能源消費總量管理彈性,加強能耗雙控政策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的銜接,助力打造省清潔能源基地。以能源產出率為重要依據,綜合考慮發展階段等因素,合理確定各縣(市)區能耗強度降低目標。市對各縣(市)區“十四五”能耗強度降低實行基本目標和激勵目標雙目標管理。加強節能形勢分析預警,對高預警等級地區加強工作指導。〔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統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健全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作為加快綠色低碳發展、推動結構優化調整、提升環境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推進實施重點減排工程,形成有效減排能力。優化總量減排指標分解方式,按照可監測、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則,將主要污染物工程減排量作為約束性指標,分解到各縣(市)區。加強與排污許可、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制度銜接,提升總量減排核算信息化水平。強化指標管理,建立評估考核體系,實施年度成效考核。〔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三)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全面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以下簡稱“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的有關要求,加強“兩高一低”項目全過程監管,對在建、擬建、存量“兩高一低”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嚴把項目準入關口,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必須符合產業規劃、節能、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劃要求,滿足節能審查、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碳排放達峰目標、“三線一單”、相關規劃環評和相應行業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環評文件審批要求。加強對“兩高一低”項目節能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和結果執行的監督評估。對年綜合能耗5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兩高一低”項目加強工作指導。嚴肅財經紀律,指導金融機構完善“兩高一低”項目融資政策。〔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葫蘆島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葫蘆島監管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認真落實法規標準。認真貫徹落實資源綜合利用法、節約能源法、循環經濟促進法、清潔生產促進法、環境影響評價法及生態環境監測條例、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電力需求側管理、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管理等辦法。逐步落實國家和省制定的涉及資源節約與利用、污染防治、應對氣候變化、綠色生產與消費等重點領域節能環保標準。深入開展能效、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府辦公室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經濟政策。加大節能減排支持力度,爭取專項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建設。完善支持煤電靈活性改造的價格政策,加快推進全市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申報工作。嚴格執行政府綠色采購的相關規定。大力發展綠色信貸,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加強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完善綠色貸款融資擔保體系,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綠色產業企業增信擔保業務增量降費,積極推進環境高風險領域企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一步細化配套措施。深化供熱體制改革,落實城鎮供熱價格機制。落實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機制和落后“兩高”企業電價上浮政策。逐步探索污水處理激勵約束機制和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具備條件的城市近郊區探索建立受益農戶污水處理付費機制。〔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稅務局、人民銀行葫蘆島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葫蘆島監管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完善市場化機制。按照省統一部署,做好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機制與能耗雙控制度的銜接,積極參與排污權、碳排放權等環境權益交易制度。推動能源要素向優質項目、企業、產業及經濟發展條件好的地區流動和集聚。積極推廣綠色電力證書交易,促進可再生能源持續高質量發展。全面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積極推廣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規范開放環境治理市場,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推廣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環境托管服務等新模式。強化能效標識管理制度,擴大實施范圍。鼓勵市內企業加強節能低碳環保產品認證,提高節能低碳環保產品認證覆蓋率。〔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推動節能減排科技創新。加大科技研發投入,圍繞清潔能源開發、重點行業節能降碳、污染治理與生態環境保護、資源高效循環利用等領域,開展節能減排技術攻關和集成示范,加快節能減排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轉化和推廣應用。整合科研、產業、資本等重要資源,促進產學研在節能降碳領域的深度融合。〔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強統計監測能力建設。嚴格落實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健全能源計量體系,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和應用。優化污染源統計調查范圍,調整污染物統計調查指標和排放計算方法。推行政府主導、企業共享的工業園區統一環境監測,構建覆蓋排污許可持證單位的固定污染源監測體系,推動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重點排污單位安裝在線監控監測設施。加強統計基層隊伍建設,強化統計數據審核,防范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提升統計數據質量。〔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壯大節能減排人才隊伍。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按照上下對口的原則,建立健全市、縣兩級上下貫通的節能監察體系,壓實執法主體責任。重點用能單位按要求設置能源管理崗位和負責人。加強縣(市)區及鄉(鎮)基層生態環境監管隊伍建設,重點排污單位設置專職環保人員。充分利用高等學校的教育資源優勢,加大政府有關部門及監察執法機構、企業等節能減排工作人員培訓力度,通過業務培訓、比賽競賽、經驗交流等方式提高業務水平。按照國家和省制定的職業標準,鼓勵開展節能環保領域新職業培訓。〔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工作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于節能減排的決策部署上來,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堅持系統觀念,明確目標責任,制定實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完成“十四五”節能減排各項任務。各縣(市)區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節能減排工作負總責,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部署推進,將本地區節能減排目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及年度計劃充分銜接,科學明確有關部門和重點單位責任。要科學考核,防止簡單層層分解。地方國有控股企業、公共機構要帶頭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鼓勵實行更嚴格的目標管理。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要加強統籌協調,做好工作指導,推動任務有序有效落實,及時防范化解風險,重大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監督考核。開展“十四五”縣級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科學運用考核結果,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地區加強激勵,對工作不力的地區加強督促指導,探索將考核結果作為參考依據納入對縣(市)區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評價。完善能耗雙控考核措施,增加能耗強度降低約束性指標考核權重,加大對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推動能源資源優化配置措施落實情況的考核力度,統籌目標完成進展、經濟形勢及跨周期因素,優化考核頻次。繼續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把總量減排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壓實減排工作責任。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力度,深化環境監管,專項開展督察工作。〔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委組織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開展全民行動。深入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增強全民節約意識,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堅決抵制和反對各種形式的奢侈浪費,營造綠色低碳社會風尚。推行綠色消費,加大綠色低碳產品推廣力度,組織全市開展并積極參加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世界環境日等主題宣傳活動,通過多種傳播渠道和方式廣泛宣傳節能減排法規、標準和知識。發揮行業協會、商業團體、公益組織的作用,支持節能減排公益事業。暢通群眾參與生態環境監督渠道。開展節能減排自愿承諾,引導市場主體、社會公眾自覺履行節能減排責任。
方案提出,加快淘汰老舊公務用車,率先采購使用節能和新能源汽車,新建和既有停車場要配備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鼓勵單位內部充電基礎設施向社會開放。到2025年,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6%,人均綜合能耗下降6%。
方案還提出,到2025年,鐵路、水路貨運量占比達到15%左右,主城區的公交、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等領域新增或更換車輛力爭全部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
原文如下:
葫蘆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葫蘆島市
“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市屬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葫蘆島市“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葫蘆島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6日
(方案正文公開發布)
葫蘆島市“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國發〔2021〕33號)、《遼寧省“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遼政發〔2022〕16號)精神,深入推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結合葫蘆島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東北、遼寧振興發展的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構建新發展格局,圍繞做好結構調整“三篇大文章”,實施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牢牢把握“雙重戰略定位”,組織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實現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協同推進,促進產業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確保完成葫蘆島市“十四五”節能減排目標,創造條件盡早實現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費總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學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達到4961噸、47噸、4356噸和1509噸。節能減排政策機制更加健全,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
三、推進節能減排重點工作
(一)重點行業綠色升級改造。大力推動有色金屬、建材、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實施綠色化改造,推進污染物深度治理。推廣高效精餾系統、高通量管高效換熱技術、冶煉余熱回收利用等節能技術,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動錦西石化結構調整及轉型升級,實現煉油產業鏈由傳統煉油型向煉化一體化轉變,促進煉化生產向安全清潔綠色高效生產轉型。加快推進遼寧省有色金屬精深加工產業基地建設,探索發展氨法煉鋅、海綿鈦顛覆性制備等技術,培育多類別、多品種、長鏈條新型有色產業集聚區。推進水泥行業及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市65蒸噸/小時以上的燃煤鍋爐全面實現超低排放。推動一批工業爐窯和鍋爐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大力推廣高能效重點用能產品設備,加快淘汰落后產品設備。開展涉氣產業集群排查及分類治理,切實提升產業發展質量和環保治理水平。加強行業工藝革新,實施涂裝類、化工類等產業集群分類治理,開展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和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改造。優化新型基礎設施空間布局和用能結構,推動既有數據中心綠色節能改造,新建大型、超大型數據中心電能利用效率不超過1.3。“十四五”時期,確保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4.5%,力爭下降18%,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2%。到2025年,通過實施節能降碳行動,水泥、煉油、合成氨等重點行業和數據中心能效水平較2020年進一步提升。〔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營商局、市通信管理辦公室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縣(市)區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二)提升園區節能環保水平。引導工業企業向園區集聚,推動工業園區能源系統整體優化和污染綜合整治。提升工業企業、園區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支持在自有場所開發利用清潔低碳能源,鼓勵建設分布式清潔能源和智慧能源系統,探索發展工業綠色微電網。以省級以上工業園區為重點,推進工業余熱余壓余氣、廢氣廢液的資源化利用和供熱、供電、污水處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對工業園區進水濃度異常的污水處理廠開展片區管網系統化整治,全面提升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收集與處理能力。加強一般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集中貯存和處置,強化工業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和處置能力提升,推動揮發性有機物、電鍍廢水及特征污染物集中治理等“綠島”項目建設。到2025年,具備條件的省級以上園區全部實施循環化改造。推動節能環保示范園區和綠色工業園區創建,力爭“十四五”期間創建1—2個節能環保示范園區或綠色工業園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城鎮綠色節能改造。強化城鎮發展的自然環境約束,建立以綠色低碳為導向的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機制,推動低碳城市、海綿城市、“無廢城市”建設。推動綠色建筑高品質發展,嚴格執行強制性建筑節能標準,落實綠色建筑標識認定制度,探索發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推動城鎮老舊小區基礎設施改造,鼓勵各地合理選取建筑外遮陽、節能門窗、建筑屋頂和外墻保溫節能等改造措施,推進建筑光伏一體化建設。因地制宜推動清潔取暖,加快工業余熱、可再生能源等在城鎮供熱中的規模化應用。實施綠色高效制冷行動,以建筑中央空調、數據中心、商務產業園區、冷鏈物流等為重點,更新升級制冷技術、設備,優化負荷供需匹配,大幅提升制冷系統能效水平。推動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試點建設,推進城市老舊供水管網更新改造、管網分區計量,提升管網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城鎮清潔取暖率達到80%以上,力爭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低于10%。〔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交通物流領域節能減排。將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理念貫穿公路規劃、設計、建設、運營和養護全過程,推動綠色公路建設。持續推進運輸裝備綠色化,有序推進充換電、加注(氣)、加氫、港口岸電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公共交通領域車輛新能源替代,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環衛清掃等領域新能源汽車的比例。推進港口集疏運鐵路、大宗貨物物流園區及大型工礦企業鐵路專用線建設。加快大宗貨物和中長途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提高鐵路、港口、公路等主要樞紐節點的集疏運能力和多式聯運能力,實現客運“零距離換乘”和貨運“無縫化銜接”。按照國家部署實施汽車國六排放標準,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實施柴油貨車清潔化行動,加強柴油貨車環保達標監管。深入實施汽車排放檢驗和維護制度,加強機動車排放召回管理。完善超標車輛聯合監管模式。推進非道路移動源綜合治理,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企業監管和排放控制區管控。加快老舊船舶更新改造,推進船舶智能綠色升級,支持沿海及遠洋LNG動力船舶發展,加強船舶清潔能源動力推廣應用,推動船舶岸電受電設施改造。大力發展智慧交通,積極運用大數據優化運輸組織模式。推動綠色倉儲建設,鼓勵建設綠色物流園區。實施快遞包裝綠色治理,推廣應用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快遞包裝,促進快遞包裝循環使用。到2025年,鐵路、水路貨運量占比達到15%左右,主城區的公交、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等領域新增或更換車輛力爭全部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郵政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動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加快可再生能源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中的應用,有序推進農村清潔取暖。推廣應用農用電動車輛、節能環保農機和漁船,發展節能農業大棚,推進農房節能改造和綠色農房建設。強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推動農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黑臭水體整治、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農膜回收利用、養殖污染防治。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強化農村改廁與生活污水治理銜接。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無害化處理方式,加快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就地分類和資源化利用。減量使用農業投入品,深入推進測土配方施肥和果菜有機肥替代化肥,加強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與綠色防控融合,推進養殖業獸藥使用減量化。完善廢舊農膜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體系,在農膜使用量較高地區整縣推進農膜回收利用,組織實施生物可降解地膜評價與示范推廣。推進畜禽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加快研究和推廣適合本地區的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實用技術和裝備,加強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建設。到2025年,全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35%以上,基本消除較大面積農村黑臭水體,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利用率達到43%以上,廢棄農膜回收率穩定在85%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快公共機構能效水平提升。持續推進公共機構節能,探索推動公共機構碳普惠制,帶頭踐行簡約適度、綠色低碳工作和生活方式。大力推廣運用節能降碳新技術、新產品,加快公共機構既有建筑圍護結構、供熱、制冷、照明等設施設備節能改造,鼓勵采用能源費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動公共機構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推廣太陽能、地熱能、空氣能等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加快淘汰老舊公務用車,率先采購使用節能和新能源汽車,新建和既有停車場要配備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鼓勵單位內部充電基礎設施向社會開放。采用先進能效和綠色能源消費標準,推行能耗定額管理,全面開展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到2025年,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6%,人均綜合能耗下降6%。〔市政府辦公室負責〕
(七)推進重點區域污染物減排。以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控制為主線,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聯防聯控,重點在5—9月集中實施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源頭替代、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達標、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臭氧精準防控體系構建等措施。圍繞水生態環境持續改善核心目標,統籌水資源利用、水生態保護和水環境治理,推動污染減排與生態擴容“雙管齊下”,推進河流水系連接暢通,實施入河排污口整治、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工業園區整治、水生態保護修復等措施。加快排污口溯源和規范化整治,按照“取締一批、合并一批、規范一批”要求,推進排污口分類整治。到2023年,基本完成全市流域匯水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排污口整治,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市主要河流、湖庫、海灣排污口整治。〔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葫蘆島海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堅持先立后破,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推進現役煤電機組節煤降耗改造、供熱改造、靈活性改造“三改聯動”,持續推動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穩妥有序推進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燃料類煤氣發生爐、燃煤熱風爐、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窯)煤炭減量,實施電能替代、天然氣替代、集中供熱替代、新能源替代等改造措施。推動分布式電源建設,鼓勵具備條件的工業園區、大型企業建設分布式能源項目,加快儲能設施規模化發展。鼓勵大型燃煤電廠熱電聯產改造,充分挖掘電廠周邊供熱潛力,引導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用熱企業有序淘汰自用燃煤鍋爐和散煤。加大落后燃煤鍋爐和燃煤小熱電退出力度,推動以工業余熱、電廠余熱、清潔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熱(蒸汽)。加快推進散煤治理,合理劃定禁煤區域,以城中村、棚戶區、城市周邊等低矮面源及重污染區為重點推進散煤治理。到2025年,全市建成區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3.7%左右。〔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推動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實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控制,推動有色金屬、石化化工、建材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加快推進重點產業、工業園區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治理。推進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工程,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木質家具、工程機械、鋼結構、船舶制造等行業為重點,鼓勵企業實施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清潔原料替代。深化石化化工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開展原油、成品油、有機化學品等涉揮發性有機物儲罐排查,以常溫常壓罐為重點進行治理,全面提升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對易揮發有機液體儲罐實施改造,對浮頂罐推廣采用全接液浮盤和高效雙重密封技術,對廢水系統高濃度廢氣實施單獨收集處理。加強油船和原油、成品油碼頭油氣回收治理,推進油品揮發性有機物綜合管控。到2025年,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別降低20個百分點、10個百分點,溶劑型膠粘劑使用量降低20%。〔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快環境基礎設施水平提升。以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等為重點,構建廢棄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于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推進條件成熟地區環境基礎設施由城市向建制鎮和鄉村延伸覆蓋。推進城市生活污水管網建設和改造,實施混錯接管網改造、老舊破損管網更新修復,加快補齊處理能力缺口,推行污水資源化利用和污泥無害化處置。對進水生化需氧量濃度低于100毫克/升的城市污水處理廠服務片區,實施管網系統化整治。加快建成生活垃圾處理系統,補齊生活垃圾收運處置設施設備短板,全面提升收運處置能力。強化危險廢物源頭管控,提升危險廢物監管和處置利用能力。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爭達到70%,生活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比65%左右,全市基本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達到60%。全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與實際需求基本匹配,布局基本合理,醫療廢物實現應收盡收、應處盡處。〔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健全節能減排政策機制
(一)優化完善能耗雙控制度。嚴格執行能耗雙控有關政策,強化能耗強度降低約束性管理,增強能源消費總量管理彈性,加強能耗雙控政策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的銜接,助力打造省清潔能源基地。以能源產出率為重要依據,綜合考慮發展階段等因素,合理確定各縣(市)區能耗強度降低目標。市對各縣(市)區“十四五”能耗強度降低實行基本目標和激勵目標雙目標管理。加強節能形勢分析預警,對高預警等級地區加強工作指導。〔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統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健全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作為加快綠色低碳發展、推動結構優化調整、提升環境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推進實施重點減排工程,形成有效減排能力。優化總量減排指標分解方式,按照可監測、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則,將主要污染物工程減排量作為約束性指標,分解到各縣(市)區。加強與排污許可、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制度銜接,提升總量減排核算信息化水平。強化指標管理,建立評估考核體系,實施年度成效考核。〔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三)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全面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以下簡稱“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的有關要求,加強“兩高一低”項目全過程監管,對在建、擬建、存量“兩高一低”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嚴把項目準入關口,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必須符合產業規劃、節能、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劃要求,滿足節能審查、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碳排放達峰目標、“三線一單”、相關規劃環評和相應行業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環評文件審批要求。加強對“兩高一低”項目節能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和結果執行的監督評估。對年綜合能耗5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兩高一低”項目加強工作指導。嚴肅財經紀律,指導金融機構完善“兩高一低”項目融資政策。〔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葫蘆島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葫蘆島監管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認真落實法規標準。認真貫徹落實資源綜合利用法、節約能源法、循環經濟促進法、清潔生產促進法、環境影響評價法及生態環境監測條例、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電力需求側管理、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管理等辦法。逐步落實國家和省制定的涉及資源節約與利用、污染防治、應對氣候變化、綠色生產與消費等重點領域節能環保標準。深入開展能效、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府辦公室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經濟政策。加大節能減排支持力度,爭取專項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建設。完善支持煤電靈活性改造的價格政策,加快推進全市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申報工作。嚴格執行政府綠色采購的相關規定。大力發展綠色信貸,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加強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完善綠色貸款融資擔保體系,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綠色產業企業增信擔保業務增量降費,積極推進環境高風險領域企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一步細化配套措施。深化供熱體制改革,落實城鎮供熱價格機制。落實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機制和落后“兩高”企業電價上浮政策。逐步探索污水處理激勵約束機制和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具備條件的城市近郊區探索建立受益農戶污水處理付費機制。〔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稅務局、人民銀行葫蘆島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葫蘆島監管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完善市場化機制。按照省統一部署,做好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機制與能耗雙控制度的銜接,積極參與排污權、碳排放權等環境權益交易制度。推動能源要素向優質項目、企業、產業及經濟發展條件好的地區流動和集聚。積極推廣綠色電力證書交易,促進可再生能源持續高質量發展。全面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積極推廣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規范開放環境治理市場,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推廣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環境托管服務等新模式。強化能效標識管理制度,擴大實施范圍。鼓勵市內企業加強節能低碳環保產品認證,提高節能低碳環保產品認證覆蓋率。〔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推動節能減排科技創新。加大科技研發投入,圍繞清潔能源開發、重點行業節能降碳、污染治理與生態環境保護、資源高效循環利用等領域,開展節能減排技術攻關和集成示范,加快節能減排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轉化和推廣應用。整合科研、產業、資本等重要資源,促進產學研在節能降碳領域的深度融合。〔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強統計監測能力建設。嚴格落實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健全能源計量體系,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和應用。優化污染源統計調查范圍,調整污染物統計調查指標和排放計算方法。推行政府主導、企業共享的工業園區統一環境監測,構建覆蓋排污許可持證單位的固定污染源監測體系,推動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重點排污單位安裝在線監控監測設施。加強統計基層隊伍建設,強化統計數據審核,防范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提升統計數據質量。〔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壯大節能減排人才隊伍。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按照上下對口的原則,建立健全市、縣兩級上下貫通的節能監察體系,壓實執法主體責任。重點用能單位按要求設置能源管理崗位和負責人。加強縣(市)區及鄉(鎮)基層生態環境監管隊伍建設,重點排污單位設置專職環保人員。充分利用高等學校的教育資源優勢,加大政府有關部門及監察執法機構、企業等節能減排工作人員培訓力度,通過業務培訓、比賽競賽、經驗交流等方式提高業務水平。按照國家和省制定的職業標準,鼓勵開展節能環保領域新職業培訓。〔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工作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于節能減排的決策部署上來,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堅持系統觀念,明確目標責任,制定實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完成“十四五”節能減排各項任務。各縣(市)區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節能減排工作負總責,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部署推進,將本地區節能減排目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及年度計劃充分銜接,科學明確有關部門和重點單位責任。要科學考核,防止簡單層層分解。地方國有控股企業、公共機構要帶頭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鼓勵實行更嚴格的目標管理。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要加強統籌協調,做好工作指導,推動任務有序有效落實,及時防范化解風險,重大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監督考核。開展“十四五”縣級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科學運用考核結果,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地區加強激勵,對工作不力的地區加強督促指導,探索將考核結果作為參考依據納入對縣(市)區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評價。完善能耗雙控考核措施,增加能耗強度降低約束性指標考核權重,加大對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推動能源資源優化配置措施落實情況的考核力度,統籌目標完成進展、經濟形勢及跨周期因素,優化考核頻次。繼續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把總量減排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壓實減排工作責任。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力度,深化環境監管,專項開展督察工作。〔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委組織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開展全民行動。深入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增強全民節約意識,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堅決抵制和反對各種形式的奢侈浪費,營造綠色低碳社會風尚。推行綠色消費,加大綠色低碳產品推廣力度,組織全市開展并積極參加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世界環境日等主題宣傳活動,通過多種傳播渠道和方式廣泛宣傳節能減排法規、標準和知識。發揮行業協會、商業團體、公益組織的作用,支持節能減排公益事業。暢通群眾參與生態環境監督渠道。開展節能減排自愿承諾,引導市場主體、社會公眾自覺履行節能減排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