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河南能監局回復來信“關于用電低谷期儲能與基本電費的關系”,來信提到,國家一直在鼓勵用電的避峰就谷,如果在低谷期采用了儲能(儲電)裝置,勢必會造成低谷期最大用電負荷的增加,在電費結算時,是否可以不增加此種情況影響的基本電費。
對此,河南能監局表示,國家和我省積極支持儲能建設和發展。儲能兼具發電和用電功能,對促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具有重要作用。當儲能作為用電主體時,按照國家電價政策執行兩部制電價。我們也會積極溝通政府有關部門持續推進儲能發展,你也可將有關意見向價格主管部門反映。
據北極星儲能網了解,12月河南省代理購電價格,單一制下工商業用電尖峰-低谷價差為0.972593元/kWh,高峰-低谷價差為0.805084元/kWh;兩部制下工商業用電尖峰-低谷價差為0.931398元/kWh,高峰-低谷價差為0.770984元/kWh。
對此,河南能監局表示,國家和我省積極支持儲能建設和發展。儲能兼具發電和用電功能,對促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具有重要作用。當儲能作為用電主體時,按照國家電價政策執行兩部制電價。我們也會積極溝通政府有關部門持續推進儲能發展,你也可將有關意見向價格主管部門反映。
據北極星儲能網了解,12月河南省代理購電價格,單一制下工商業用電尖峰-低谷價差為0.972593元/kWh,高峰-低谷價差為0.805084元/kWh;兩部制下工商業用電尖峰-低谷價差為0.931398元/kWh,高峰-低谷價差為0.770984元/k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