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福建龍巖印發加快構建龍巖市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實施方案(龍發改規〔2024〕2號),其中提到,加快配電網智能化改造,強化對電動汽車充放電行為的調控能力。加強新能源汽車與電網融合互動,提高電網調峰調頻、安全應急等能力。
還指出,積極探索新能源汽車與園區、樓宇建筑、家庭住宅等場景高效融合的雙向充放電應用模式。鼓勵電網企業與充電運營商合作,建立電網與充換電場站的高效互動機制。
同時,推廣有序充電、車網互動、源網荷儲一體化、集中式“光儲充(換)檢”一體化等示范站,積極爭取省級“光儲充檢”一體化示范站獎補資金。在確保安全及規范管控前提下,鼓勵電網企業、充電運營企業、整車企業協同開展智能有序充電、雙向充放電等車網互動示范建設。
本文件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原文如下:
龍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加快構建龍巖市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發改局、龍巖高新區(經開區)經發局,國網龍巖供電公司: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加快構建龍巖市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龍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5月7日
(此件主動公開)
加快構建龍巖市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的指導意見》《加快構建福建省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積極融入“電動福建”建設,加快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規劃、適度超前、創新融合、安全便捷的原則,有序規范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提升充電基礎設施運營維護及安全管理服務水平,加快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綠色出行需求,助力新能源汽車推廣,為閩西革命老區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建設貢獻積極力量。
二、發展目標
到2025年,基本建成城鄉覆蓋、快慢互補、智能開放、便捷高效的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力爭全市累計建成電動汽車公共充電樁3750根以上,高速公路服務區快充站覆蓋率不低于90%,構建城市面狀、公路線狀、鄉村點狀布局的充電基礎設施網絡,推進車網互動等新技術示范建設。到2030年,全面建成各縣(市、區)間通達的電動汽車充電網絡,在適宜使用電動汽車的農村地區,充電服務覆蓋率進一步提升。
三、重點任務
(一)優化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布局。以縣(市、區)為基本單位,加快編制完善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相關空間需求及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予以保障,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加快補齊縣(市、區)間路網充電基礎設施短板,提升電動汽車城際通達能力。重點加強城市“兩區”(居住區、辦公區)、“三中心”(商業中心、工業中心、休閑中心)充電基礎設施網絡建設,并逐步向城區邊緣延伸。其中,居住區建設以智能有序慢充為主、應急快充為輔的充電基礎設施;辦公區和“三中心”等城市專用和公用區域建設快慢結合,快充設施占比逐步提高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其他城市專用和公用區域應合理利用城市道路鄰近空間,建設以快充為主、慢充為輔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同時,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在適宜使用電動汽車的農村地區有效覆蓋。〔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工信局、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單獨列出〕
(二)提升城際充電服務保障能力。圍繞我市綜合立體交通網總體格局,以高速公路服務區(含停車區、加水區)、公路客運樞紐站、收費站停車位及其他可利用場地為重點,因地制宜推進重點縣域、大型村鎮及重點景點等大流量普通國省干線沿線停車場等場所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基本形成“固定設施為主體,移動設施為補充,重要節點全覆蓋”的公路沿線快速充電基礎設施網絡。服務區、收費站新增充電基礎設施原則上采用大功率充電技術,加快既有充電基礎設施改造,服務區配建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的車位原則上不低于小型客車停車泊位的10%。重大節假日期間,鼓勵充電設施運營商在交通流量較大的服務區投放移動式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保障高峰時段充電需求。(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省高速集團龍巖管理分公司,國網龍巖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城市公共充電網絡。推進城市充電基礎設施與停車設施一體規劃、建設和管理,推動實現城市各類停車場景全覆蓋。重點加強辦公區和“三中心”等區域充電網絡建設,辦公區方面,推動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辦公區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并鼓勵對公眾開放;商業中心方面,推動配建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適當提升車流量較大商業中心的快充樁占比;工業園區方面,結合園區物流運輸時效要求,合理規劃快、慢充樁規模,并逐步提升快充樁比例;休閑中心方面,加快各類旅游景區(點)、康養度假地、文體場館等休閑場所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A級以上景區結合游客接待量和充電需求配建充電基礎設施,4A級以上景區設立電動汽車公共充電區域。圍繞城市轉運等場景,支持布局建設專用換電站,加快探索出租、物流運輸等領域的共享換電模式。在確保安全前提下,在具備條件的加油(氣)站配建公共快充和換電設施,推進集加油(氣)、充(換)電等業務于一體的綜合功能服務站建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工信局、住建局、商務局、文旅局、國資委、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國網龍巖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破解居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難題。研究制定全市住宅小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措施,規范居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流程及要求。新建居民區固定車位100%安裝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推動既有居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納入老舊小區基礎類設施改造范圍,并同步開展配套供配電設施建設。對于具備開放條件、處于交通流量密集區域的居住區,鼓勵適當提升快充樁占比。積極推廣具備有序充電、車網互動等功能的智能充電基礎設施,通過充電樁信息共享、智能調度、分時充電等方式實現資源共享,提升充電效率。落實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等基層責任,建立“一站式”協調推動和投訴處理機制。(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資源局、發改委、工信局,國網龍巖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補齊農村公共充電基礎設施短板。加快縣城城區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結合村鎮輸配電網建設情況,因地制宜在大型村鎮、易地搬遷集中安置區、鄉村旅游重點村鎮等地區規劃布局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加快構建以縣城為中心、鄉鎮為重點、村為基礎的農村公共充電網絡。落實關于放寬電網企業相關配電網建設投資效率約束,全額納入輸配電價回收等政策要求。鼓勵基礎較好的地區積極創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應用示范縣和示范鄉鎮。鼓勵有條件地區探索出臺新能源汽車下鄉與農村地區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專項支持政策。〔責任單位:市發改委、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工信局,國網龍巖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規范行業管理。嚴格落實國家、省有關充電基礎設施生產制造、安裝建設、運營維護企業的政策,推動建立充電設備產品質量認證運營商采信制度,建立完善長期失效充電樁退出機制。壓實電動汽車、動力電池和充電基礎設施生產企業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嚴格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安裝質量安全管理,建立火災、爆炸事故責任倒查制度。落實充電設施生產(銷售)企業、運營企業等安全主體責任,提升設施可利用率和故障處理能力,引導充電基礎設施投資運營企業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引導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鼓勵充電運營企業接受業主委托,采用統一提供建設、運營、維護的“統建統服”模式參與公共區域充電設施建設。探索“臨近車位共享”、“社區分時共享”、“多車一樁”等共享模式,提高車位和充電基礎設施利用效率。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對充電基礎設施場地租金實行階段性減免政策。(責任單位:市工信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發改委,市消防救援支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龍巖監管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優化審批流程。貫徹落實《福建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簡化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審批手續,明確不同類型項目審批備案流程及要求。個人自用的充電設施無需備案;公用、專用樁由項目所在縣(市、區)發改部門備案;獨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換電站,應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并辦理用規、工規、施工許可和消防審驗手續,由市級發改部門備案;“光儲充檢”項目可由屬地發改部門一次性整體備案。(責任單位:市發改委、自然資源局、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國網龍巖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嚴格實施標準。嚴格執行統一的充電基礎設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持續完善充電基礎設施標準體系,積極參與車網互動技術、大功率充電技術等標準制修訂和典型設計,鼓勵相關單位率先制定相關標準。推動制定綜合功能服務站建設標準和管理制度,完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范。(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工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國網龍巖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強化平臺互通。打通車企平臺、充電運營企業等市場主體與智慧車聯網平臺、虛擬電廠平臺、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間的數據接口通道,實現“車-樁-網-平臺”數據貫通,推動新能源汽車與充電基礎設施網、電信網、交通網、電力網等信息互聯。優化龍巖市充電設施公共服務平臺功能,穩步推動各類充電基礎設施數據接入省、市級充電基礎設施監管與運營平臺,推動充電服務智能化、數字化、便捷化。(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大數據局,國網龍巖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快智能化發展。大力推廣應用智能充電基礎設施,新建充電設施原則上需采用智能充電樁,按需推動既有充電樁的智能化改造。加快配電網智能化改造,強化對電動汽車充放電行為的調控能力。加強新能源汽車與電網融合互動,提高電網調峰調頻、安全應急等能力。積極探索新能源汽車與園區、樓宇建筑、家庭住宅等場景高效融合的雙向充放電應用模式。鼓勵電網企業與充電運營商合作,建立電網與充換電場站的高效互動機制。推廣有序充電、車網互動、源網荷儲一體化、集中式“光儲充(換)檢”一體化等示范站,積極爭取省級“光儲充檢”一體化示范站獎補資金。在確保安全及規范管控前提下,鼓勵電網企業、充電運營企業、整車企業協同開展智能有序充電、雙向充放電等車網互動示范建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工信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國網龍巖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加大科技創新賦能應用。充分發揮企業創新主體作用,積極探索快速充換電、大功率充電、智能有序充電、無線充電、光儲充協同控制等關鍵技術與裝備創新融合研發。強化數字化技術支撐,促進“大云物移智鏈”等先進信息通信技術與“車-樁-網-平臺”智慧融合,深化車網互動信息安全、統一結算、配電系統安全檢測預警等技術研究,推動能源網和交通網融合創新、友好互動。持續開展高性能、長壽命、低成本動力電池研發、深化電池梯次利用等技術研究。(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大數據局、發改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市發改委會同市直相關部門,持續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統籌協調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相關工作。各縣(市、區)切實履行統籌推進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主體責任,科學編制完善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及組織實施。電網企業在電網接入、增容等方面優先服務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確保及時接入和可靠供電。充電運營企業完善運維體系,承擔充電設施安全、電源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責任。完善配套政策,進一步加強充電基礎設施及配套電網建設用地、廊道空間、金融等要素保障,貫徹落實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引導用戶廣泛參與智能有序充電和車網互動。2030年前,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免收需量(容量)電費。強化宣傳引導,進一步提升全社會對新能源汽車及充電基礎設施的接受度。(責任單位:市直相關部門,國網龍巖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本文件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